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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筒型库清库作业:(1)应依据AQ 2047要求,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必须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批准;(2)清库作业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3)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 安全防护、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清库作业外包时承包方应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清库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随时监控、掌握库内情况;确认工器具安全可靠,保持库内足够照明;(5)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6)应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7)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和放料;(8)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须将空气炮供气罐内的压缩空气排空,同时应关闭空气炮的操作箱;(9)清库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安全绳,配备专用对讲机、报警器(清理原煤、煤粉库时,库内清库人员应使用防爆对讲机、防爆报警器);安全带应使用有两个悬挂点的坠落悬挂安全带;(10)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前,应检测一氧化碳、硫化氢和氧气浓度;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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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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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进行通风检测就进入库内或未制订筒型库清库方案或应急预案的,本项不得分;制订的筒型库清库方案、应急预案操作性差的或未办理作业许可或无专人监护的,发现一次扣3分,发现两次不得分;作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其他不符合《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AQ 2047)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