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按照GB 6441、GB/T 15499 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分值:2.0 未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 15499)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不得分;未明确事故调查组或未明确职责的,不得分; 无事故调查报告的,不得分;报告内容缺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不准确的,扣1分;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