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组织全员对本单位的场所、生产设施及作业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分值:6.0 未进行辨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提供组织全员参与辨识记录,不得分;辨识不充分、准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对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汇总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