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 分值:2.0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能提供缴纳工伤保险缴费有效凭证的,扣1分; 有关工伤鉴定、保险赔偿资料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