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分值:2.0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未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不得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的或每季度召开安全会议少于1次的,不得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的,不得分;会议内容不充实、无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未完成项无整改措施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