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建立险肇事件管理制度,鼓励从业人员上报。对险肇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生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分值:6.0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无鼓励措施的,扣4分;险肇事件上报未纳入目标管理的,不得分;未进行统计分析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