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定期组织企业、车间、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分值:6.0 有关人员未掌握本岗位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抽查岗位从业人员,发现一人对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不知晓了解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无演练计划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进行演练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高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不得分;未有效进行评估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2分;未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订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