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分值:2.0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的,不得分;未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需要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而无法提供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