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生产作业环境应符合GBZ2.1/2.2、GB18871与GB/T16911的相关要求。 分值:4.0 检测报告上有一处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2)、《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与《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16911)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