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7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分值:10.0 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发现一处扣3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或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