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8设备检修作业时应采取“上锁、挂牌”等能量隔离措施,对可能存在危险的能量进行有效隔离,悬挂“禁止操作”警示牌,确保作业安全。应确保:(1)经过所有作业人员检查确认有效并签字后方可作业;(2)作业结束经所有作业人员签字同意方可解除;(3)现场不具备上锁条件时,经作业人员和属地负责人共同安全确认签字同意,可只挂牌,但应对隔离点设专人看护,持续不间断监视,防止意外操作。 分值:12.0 未制定并实施挂牌上锁制度的,不得分;检维修作业没有执行挂牌上锁的,发现一处扣3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能量隔离措施不可靠或对于不能上锁又没有采取专人监护等有效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