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9固定式电气线路:(1)系统布线的选择、敷设应避免环境因素及各种机械应力等外部作用而带来的损害,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2)电气线路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0054、GB 50060等相关规定;(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 分值:4.0 电气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未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水平敷设与地面的距离小于2.5m、垂直敷设与地面的距离小于1.8m而无防电缆机械损伤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线路各种安全距离不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等相关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