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2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联锁、急停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并符合规定。 分值:4.0 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无安全联锁、急停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