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0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分值:6.0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或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不得分;检维修方案控制措施针对性不强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安全设备设施确因检维修拆除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进行安全验收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按计划检维修或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