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分值:4.0 超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按标准提取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或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