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企业分管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分值:4.0 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责任制)未全覆盖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发现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现象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