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分值:2.0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目标中仅有事故等结果性指标,无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过程性指标的,扣1分;总体生产经营目标中未涉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的,不得分。